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,隶属于大连锦绣房地产集团公司,资质等级为三级,注册资金50万元,现接管房屋506栋,接管面积207余万平方米,涵盖高层、多层住宅、商用写字楼大厦和高层公寓,接管住户24470余户,人口约10万人。居住区内中学小学、商店早市、餐饮娱乐、医疗健身等行业,门类齐全。企业兼管供热和幼教事业。总公司下设八个管理处:锦江园、锦绣园、锦泉园、锦云园、锦虹园、锦华南园、锦华北园、锦城园。各园区管理人员齐备,各自编有专业维修队伍,绿化队伍,保洁队伍,封闭园区独立设保安队伍,为业主进行零距离服务。各园区建立了完整的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,实行公开管理与服务。企业于2001年顺利地通过ISO9001:2000版国际质量体系认证。
 优良的物业管理不仅是房地产成熟的标志,而且是本身获得长足、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。 优良的物业管理有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,也可以很好的满足人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人们的消费观念已有了改变,居住不仅仅是为了“栖身”。而是追求更高的精神满足。卓越的物业管理所创造的“整洁、文明、高雅、安全、方便、舒适”的居住环境,可以陶冶人们的情操,净化人们的心灵,提高人们的素质。同时,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与发展,有利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档次,有利于降低风险。锦绣集团从创办之日起(高工所时期),就已经开始注重锦绣居住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,在1994年,石家沟改造建设工程开始的同时就组建了锦绣物业公司,从事居住区内物业的维修和管理工作。12年来,锦绣物业一直致力于自身的完善和提高,在专业水平、服务意识、工作质量、管理理念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和尝试。经过12年的大浪淘沙,锦绣物业已经由原先的单一的进行物业维修工作的“队伍”转变成为集房屋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、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;园林绿地的培植养护;环境卫生的管理;公共秩序的维护;物业装修装饰施工监督管理;车辆行驶、停放管理及场地的维修养护;物业档案资料、客户资料的管理为一体的多元化管理服务机构;由原先的管理为主转变为服务为主,由原先的只注重产品转变为关注人性,倡导“以人为本”。现今锦绣物业已经成为锦绣集团进行品牌战略的有效载体,为提升锦绣品牌,完善企业的服务理念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锦绣物业必将在锦绣集团的引领下谱写出璀璨的锦绣篇章。
我们的服务理念:“以人为本”;
我们的工作方针:“科学管理、亲情服务、奉献精神、优化环境”;
我们的服务宗旨:“便民、利民、为民”;
我们的工作目标:“业主的满意率达到95%以上,业主投诉率在2%以下,业主投诉处理率100%,业主报修维修率100%,回访率100%,质量合格率98%”。
品质筑就荣誉:
1998年被辽宁省评为守信企业
1999年被辽宁省评为AAA单位
2000年被大连市评为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
2002年被大连市房协评为物业同行业先进单位
2003年被大连市政府评为大连市十佳物业管理企业
2004年被大连市政府评为环境卫生管理先进小区,同年被市消费者协会、大连市房地产协会、用户满意度测评办公室以85.49分的优异成绩,列入市同行业信得过诚信企业
2005年大连市房协组织全市物业企业背靠背对检测评中以89.70分列入市十大物业企业之首
2005年大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,锦绣小区被国家文明办指定参检单位,为大连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较大的贡献。
下属七个物业分公司相继在国家建设部、辽宁省建设厅组织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考评中:
锦云园住宅小区,1996年荣获国家建设部授予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江园住宅小区,1998年荣获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泉园住宅小区,1998年荣获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虹园住宅小区,1999年荣获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绣园住宅小区,为国家建设部试点小区,1999年经辽宁省建设厅验评,获“辽宁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2000年经国家建设部综合验评,荣获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华南园住宅小区,2001年经辽宁省建设厅验评获“辽宁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,继而又获“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”称号。
锦华北园住宅小区,2003年经辽宁省建设厅验评获“辽宁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”称号。 |